2015/06/26

嘗試說理解與想法

班雅明的靈光
班雅明將「靈光」定義為:『遙遠之物的獨一顯現,雖遠,仍如近在眼前。靜歇在夏日正午,延個地平線那方山的弧線,或順著投影在觀者身上的一節樹枝,-這就是在呼吸那遠山、那樹枝的『靈光』。

我所理解關於班雅明談的靈光概念與延伸
#關於一次性
從班雅明對靈光的定義敘述,我們可以知道班雅明對於靈光的核心概念,本真性,一次性,獨一無二的現身在它的所在地。
從藝術品被複製的那一刻開始,靈光便開始減損。
物質性的區別:
創作著創造的唯一性,那個物件,物質(保有靈光)
複製品不再是原本創作著所創造的那個物質(靈光消失)

#關於藝術品與場所的絕對與任一
只要是複製便不可能複製此時此地,也無法重現原作所經歷的歷史軌跡。
時空上的區別:
靈光帶有儀式性,神聖性,在場觀看,地景藝術(偏僻,需要走向作品觀看)。藝術品相對於其外在脈絡的關係,像是新生兒與出生地關係,他插入了脈絡中的歷史,僅此一次的誕生,成為銘刻獨一無二的物件,事件。
而複製技術,記錄,影像存擋將原作的複製品或紀錄搬移到原作可能永遠到不了的地方,取代了僅此一次,獨一無二,只有少數人能體驗,佔有的經驗。他可以出現在任何時空與歷史無關-生產複製品即是讓他離開他的原生地。

#提升展示的效益(從能被觀看的範圍來說)
複製生產使得展示的價值提升?
如電影本身的觀看方式,就是在任一城市,國家放映作品,使觀眾得以方便觀看,讓更多的人能看到創造者的想法。但這建立在創作媒材的改變,錄像影像,不會因為複製而變動了創造著作品的本質,相較於以前的繪畫,雕塑,那材質本身就是只有作者觸碰,形塑之後才有靈光的物質。

#關於人類感受方式的改變
以往的人會走到作品前,慢慢觀看比方油畫,木雕,感受藝術家的精氣神賦予作品的力量。(感受原作靈光)
而現在網路,媒體,線上博物館的發達,資訊爆炸,我們輕易可以觀看我們有興趣想要找到的細節,而不一定是創作著所創造原作時的原貌,氣味。觀眾參與建構作品意義,在各種觀看,移動變動的過程中,不斷繁衍,堆疊意義,靈光消散,但建立了另一種作者與觀者的關係。

#藝術家保有作品靈光的生產方式
藝術家在世界上發現物質(那靈光本身就存在於那物質,而藝術家把它還原出來,形塑出來)如同城市漫遊著,撿拾著各式的物質。又或裝置藝術,發現場地靈光,或著作者在那裡建造靈光,作者自己在畫廊,美術館擺放裝置藝術也還是保有靈光。
想到流浪美食家舒先生,也是一城市街訪裡的味覺撿拾漫遊者。

「攝影」整體來說會被視為一種比繪畫、素描更能作為外在世界之「證言」的觀看實踐?這樣的想法從何而來?從攝影作為一種視覺符號系統,與繪畫、素描等傳統符號系統之間的根本差異來討論這個問題。
在我的理解裡攝影與繪畫最根本的差異是,攝影取材自外在,而繪畫必須經由人肉轉化生產,而經由人肉就是一種封閉的,不是開放記憶的一種生產方式。
攝影經由攝影機械(大家能取的相同的基本基礎上)去對世界做擷取,紀錄時間歷史的遺跡,它確實真實存在才能被記錄拍攝下來,而繪畫就不一定要真實存在才能被產出。
但現在的攝影編修技術越來發達而且多元,怎樣才算是真實的範圍該怎麼界定變成一個問題,反諷矛盾的是現代的自拍修圖,特效技術,已經使人們對於攝影的真實性存疑。
總的來說他與傳統技法最大的差別還是共有,開放,取決於真實才能生像,而繪畫得經由人肉產出,不一定得取決於真實存在。

我認為理解的「後現代主義」最重要的內涵為何?而它與「現代主義」之間的最大差異,又是甚麼?    
後現代是變動的,複雜的,危險的,暴力,開放,質疑,非線性,平行的,分散,即興的。
現代主義是樂觀的,進步的,線性的,中心,真理,正確的,完成的。
從班雅明提到對歷史的觀點來看
後現代跟現代的最大差異是現代主義對於未來有個樂觀的願景,順著一條線性脈絡能抵達一個理想正確的烏托邦,而後現代質疑這樣一個真理,線性的末端,會是一直的進步嗎?
電影"瘋狂麥斯"就是後現代為中心思想很好的例子。
電影末端女主角終到故鄉後,發現一切以消失殆盡。便決定繼續前往他地尋找綠洲。男主角提出了對綠地的質疑,認為到達他地後會是另一次的失望。
最後大夥決定回返故土,奮力一搏,推翻霸權者,而不是朝著對未知的綠地美好想像前進。
班雅明反對線性歷史概念,那是當權者,有意建構出的一條脈絡或著指引。他主張從此時停止或許用藝術能擷取當下的一刻,作為歷史星座點上的一個辯證力據,不斷迴返,對話形塑出一個星座圖,我們從地球遙望星星,每顆對於觀者的距離如同歷史與當下的時間距,但唯有平行的在當下進行辯證才能建立起革命的新歷史依據。
不是用一種等待的方式到達末端才回首正解,而是在當下擷取時間點去進行比對。找到過往的弱勢或壓迫的局面碎片進行組織。
關於他者的存在,對於主流的解構,還有外來移民的重構中,現在是共存的時代,後現代的併置,挪移,變動,質疑主流便是一種生活方式或是態度。
或許能說後現代有一種人人平等的概念,皆擁有力量可以質疑任何主流思想。

我們今日處在一個影像生產技術高度發達、「景觀」氾濫的媒介時代。凡是視聽感官所及之處,媒體操作的力量無所不在。無論是新聞媒體試圖透過各種符號訊息的編造技術,直接或間接地影響閱聽大眾;還是影音消費產業試圖製造各種震攝人心的虛擬影像,以吸引大眾的關注。在如此的情境下:
 一件藝術作品若不強調影音聲光效果的刺激(生產景觀),是否就會失去被一般閱聽大眾關注,進而擾動社會思想的契機?
還是可以的。
在一個主流大眾被聲音,影像,衝刺的當代裡,好萊塢式的滿足。特大聲,特火爆,特血腥充斥在各種管道,被輕易地接收。而怎樣的傳達能抵過這些喧囂被注意到?還是需要一個場所?一個觀者比較好去理解獲取不是這樣大的溝通方式的場所。比方美術館,或著一個被作者規劃過的場域,使觀者進入,而後接收。

如何引導一般大眾觀者去靠近這樣的場域?或許使用的藝術語言,這攸關於創作者的權利,我們不應干涉。可能可以朝宣傳吸引觀眾的方式努力,使大眾觀者用比較能理解的方式去做介紹或引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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